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县 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0-08-28 15:24:25
- 来源: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县 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政办发〔2020〕15号 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县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建平县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平县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平县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根据《朝阳市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平县8890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8890平台)按照省政府、市政府要求,受理除110、119、120等紧急热线以外的各类非紧急群众诉求,实行集举报投诉、政策咨询、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第三条 8890平台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行政问责”的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8890平台的建设管理。各乡镇场街、县直各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为8890平台受理事项的承办单位,并设立8890工作站。各乡镇场街、各部门应抓好8890平台队伍建设,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熟练、服务意识强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负责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第五条 县8890平台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县8890平台的建设、监督和评价工作;(二)负责全县8890平台运行管理、统一受理、分类处置和督促办理等工作,对平台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回访;(三)组织指导全县8890平台队伍建设及人员培训;(四)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第六条 各乡镇场街、各部门8890工作站职责:(一)负责本辖区、本部门8890分平台运行管理工作,完善8890平台事项办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二)负责县8890平台转办事项的办理,按时办结、答复、反馈转办事项,并保证办结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三)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8890队伍建设及人员培训,定期分析涉及本单位的事项,对反映相对集中的事项研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四)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第三章 受理第七条 8890平台主要受理以下事项:(一)政务咨询类:对政策法规以及公共便民服务信息的咨询;(二)投诉举报类:对行使公共权力和公共服务人员办事效率、工作作风、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三)便民服务类:对群众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类民生问题的求助;(四)意见建议类:对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和批评。第八条 对于工作作风的投诉,鼓励投诉人实名举报。对于消费投诉,诉求人应向8890平台提供具体的投诉请求、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诉求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第九条 8890平台对以下事项不予受理:(一)不属于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职责或服务范围的事项;(二)依法应当通过110、119、120等紧急服务专线处理的事项;(三)属于军队、武警职责范围的事项;(四)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事项;(五)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信息公开等法定程序或已通过上述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六)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七)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诉求内容的事项;(八)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事项。第四章 转派与办理第十条 8890平台对受理的事项进行分类处理:(一)咨询类事项,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诉求人;不能即时答复的,转派至承办单位办理。(二)投诉举报、求助和建议类事项,按照职责规定转派至承办单位办理;属垂直管理单位职责的,原则上转派至上级承办单位办理。(三)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事项,8890平台应明确主办单位牵头办理,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必要时由机构编制部门或营商部门明确主要责任单位,或向县政府报告。第十一条 8890平台受理事项的转派,主要依托省、市8890平台系统和朝阳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施网上转派。第十二条 承办单位对接收的事项进行分类办理:(一)属于本单位职责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办结。(二)认为不属于本单位职责或受理范围的,应当自收到事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退回,并说明退回的理由和依据。第十三条 8890平台对退回申请进行审核,同意退回的,进行职责界定后再次转派;不同意退回的,说明理由,由承办单位继续办理。第十四条 对职责不清的一般事项,8890平台通过快速协调机制确定承办单位。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职责、管辖界限或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疑难复杂事项,8890平台通过会议协调、组织现场踏勘、征求业务指导部门意见、提交编制部门审定、提请政府协调审定等方式确定承办单位。通过上述方式确定的承办单位,应当遵照办理,不得退回。第十五条 8890平台实行事项限时办结制,承办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事项:(一)咨询类事项,自收到事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投诉举报、求助、建议类事项,自收到事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三)便民服务类事项,自收到事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四)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期限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 因情况复杂或其他特殊原因,承办单位在办理期限内无法办结的,应当在办理期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咨询类5个工作日,投诉举报、求助、建议类7个工作日)。延期申请包括延期事由、办理进展等内容。延期办理以2次为限。第十七条 县8890平台对延期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延期的,告知诉求人延期的情况;不同意延期的,说明理由,由承办单位继续办理。第十八条 办理完成后,承办单位应将办理结果回复诉求人,并向8890平台提交办结材料。办结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列明事项办理时间、具体办理事项的单位、经办人、办理结果、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回复诉求人的情况;(二)对事项进行针对性的正面回应;(三)投诉举报类事项,决定立案的应当明确说明。第十九条 对于办结事项,诉求人提出新诉求的,承办单位应按照新承接事项进行办理。同时,承办单位有进一步处理意见的,也可以补充报结。第二十条 8890平台建立满意度星级评价机制,对于满意度评为低星的办结事项,承办单位应重新办理。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后,再次提交办理结果。星级评价以重新办理的评价为准。第二十一条 诉求人可以通过8890平台查询办理过程、办理单位和办理结果,涉密事项和其他不宜公开事项除外。具有普遍性的群众诉求事项,8890平台应公开群众诉求、办理单位和办理结果。第二十二条 8890平台建立特别事项快速处理机制,将以下特别事项转派至承办单位办理:(一)涉及区域性水、电、气、网等问题的事项;(二)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及引发的次生灾害的事项;(三)城市建构筑物危及公共安全的事项;(四)其他危及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特别类事项,应当自收到事项后1小时内处理,并在24小时内反馈,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单位应向诉求人做好解释,不再办理,并向8890平台作出书面说明:(一)已经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行政处罚、信访等作出决定或者正在处理过程中的事项;(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诉求事项;(三)已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办理并回复,诉求人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四条 8890平台建立健全数据分析制度,加强大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定期对社情民意、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工作简报、专报和个性化数据展现等形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第五章 监督考核第二十五条 8890平台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由诉求人对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由省、市8890平台回访诉求人,核实办理结果的真实性,利用平台信息系统加强对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等环节的监测、预判和管控,对各环节异常情况进行实时预警。第二十六条 8890平台建立考核机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满意度情况等进行考核,对案件办结质量、业务能力和工作效能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营商环境考核体系。第六章 责任追究第二十七条 对群众诉求事项不认真办理、拖延推诿、弄虚作假的,由县8890平台和纪委监委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二十八条 故意泄露诉求人信息或恐吓打击报复诉求人的,应由所属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九条 投诉人应进行实名举报,确保反映问题真实有效,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诽谤、诬告和陷害他人,不得骚扰、侮辱、威胁8890工作人员。对于恶意投诉、骚扰类诉求者,情节严重的列入个人失信管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解读:《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县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