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与实践价值
- 2022-08-30 1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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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6-10 来源:农研中心 作者:张灿强字体: 打印
【提要】习近平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具有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核心要义包括深邃的历史思维、辩证的保护理念、活态的传承路径、系统的制度构建、共享的人民导向和开放的全球视野,是新时代全面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思想遵循。深刻理解习近平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深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高思想认识,构建中国特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健全保护制度,拓展传承途径。 【关键词】文化遗产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核心要义 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留下来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称。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了浩如烟海、熠熠生辉的文化遗产,闪烁着先人的智慧之光,承载了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习近平一直以来关心关爱和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在讲话、调研、批示和指示中有很多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这些论述内涵丰富、博大精深,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回答了“为什么保护文化遗产”“怎样保护文化遗产”“如何传承文化遗产”等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在新时代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一、习近平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习近平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党的几代领导人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一脉相承并创新发展。 (一)习近平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的理论来源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正确对待文化遗产不仅是尊重人类发展的历史及其规律,也是不断发展自身理论体系必不可少的精神滋养。马克思曾说,“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资料、资金和生产力。”马克思在创作《资本论》时,为了不埋没一些无名之辈在某些方面的贡献,在著作中进行了大量的引证并给予标识。列宁强调,无产阶级文化应当是人类在资本主义社会、地主社会和官僚社会压迫下创造出来的全部知识合乎规律的发现。 在对待文化遗产上,中国共产党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进行继承和创新。毛泽东曾指出,“我们信奉马克思主义是正确的思想方法,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忽视中国文化遗产和非马克思主义的外国思想的价值”,“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加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遗产。”1981年,邓小平参观敦煌莫高窟时,一再叮嘱,“敦煌文物天下闻名,是祖国文化的遗产,一定要想方设法保护好。”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胡锦涛在致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的书面贺辞中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将继续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保护生态环境,扩大国际合作。” (二)习近平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的实践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分八批共公布505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四批公布1372个国家级项目,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公布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87个。6819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认定13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布194项(合并增补核心物项)国家工业遗产。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遗产保护体系和网络。从2006年起,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设为“文化遗产日”,从2017年起,调整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积极向世界推介和申报遗产项目,截至2021年,中国的世界遗产达到56项,42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15个农业系统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6个灌溉工程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习近平在河北、福建、浙江等地的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也是重要的实践基础。早在上世纪80年代,习近平在正定县工作期间就曾说,“我们保管不好文物,就是罪人,就会愧对后人。” 到福州工作后,习近平推动修复林觉民故居、林则徐遗迹,加强三坊七巷古城保护。到福建省上工作后,习近平对三明万寿岩旧石器时代洞穴遗址保护作出批示。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两次去跨湖桥遗址考察,亲临文澜阁修缮现场调研,为浦江的上山文化保护作出批示,推动西湖文化保护,对青田稻鱼共生系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作出批示。 二、习近平文化遗产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文化遗产保护思想核心要义包括深邃的历史思维、辩证的保护理念、活态的传承路径、系统的制度构建、共享的人民导向和开放的全球视野,是新时代全面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思想遵循。 (一)深邃的历史思维: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 中华五千年文明史,成为世界上绵延至今从未中断的文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华民族有一脉相承的文化基因。习近平指出,“评价一个制度、一种力量是进步还是反动,重要的一点是看它如何对待历史、文化的态度。”文化遗产是文明之魂、文化之舟,保护好文化遗产就是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魂魄、延续文明火种。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文化遗产是注释历史最好的“活字典”。习近平指出,“治理国家和社会,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影子,历史上发生过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为今天的镜鉴。”“一个抛弃了或者背叛了自己历史文化的民族,不仅不可能发展起来,而且很可能上演一场历史悲剧。”[11] 习近平强调,“在传承祖先的成就和光荣、增强民族自尊和自信的同时,谨记历史的挫折和教训,以少走弯路、更好前进”,“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对我们来说,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最终目的是保护传承我们的民族精神、民族基因,让这些民族元素内化为当代中国人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和不竭的精神动力。 (二)辩证的保护理念: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要坚持原真性和整体性。文物和遗迹修复“不能搞‘拆真古迹、建假古董’那样的蠢事”,要“修旧如旧,保留原貌,防止建设性破坏”,城市建设不要“毁掉许多古建筑,搬来许多洋建筑,城市逐渐失去个性”,“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乡村建设要“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要整体性保护,“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坚持“浓抹自然、淡妆建筑”的理念,注重文化遗产本体与周边环境和谐共生。 文化遗产更要在发展中保护,统筹好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2月,习近平在北京考察时指出,“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2019年2月,习近平在北京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强调,“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要把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将文化遗产作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文化产业、旅游经济的重要要素支撑,开拓保护与发展“双赢”之路。 (三)活态的传承路径: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 文化遗产的传承关键在于一个“活”字。习近平指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要激活文化遗产以文化人的重要功能,“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 让文化遗产“活”起来,通过博物馆、展览馆等再现光辉风采。习近平指出,“一个博物院就是一所大学校”,“要在展览的同时高度重视修史修志,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他强调,博物馆建设不要“千馆一面”,不要追求形式上的大而全,展出的内容要突出特色。突出特色就是要主题聚焦,这样才能讲好、讲精、讲透文化遗产背后的故事,让人们欣赏文化遗产的同时,产生思想的共鸣,直击心灵的感动,熟悉它、热爱它、善待它。 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更要活出时代价值。一个城市要“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要结合自己的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打造自己的城市精神”。广大农村要“深入挖掘优秀农耕文化蕴涵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红色文化遗产蕴含着我们党丰富的政治智慧和道德滋养,“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充分挖掘文化遗产内在的精神价值,发挥其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 (四)系统的制度构建:保护文物也是政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先后对河北正定古城保护、筹建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辽宁阜新“万人坑”遗址遭破坏、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挖掘长城文化、敦煌文化价值作出批示、指示和要求。2013年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期间,习近平特别谈到,“我听说,在云南哈尼梯田所在地,农村会唱《哈尼四季生产调》等古歌、会跳乐作舞的人越来越少。不能为搞现代化,就把老祖宗的好东西弄丢了。” 2016年1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建设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些自然遗产。” 2017年7月,鼓浪屿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申遗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利用,要总结成功经验,借鉴国际理念,健全长效机制。” 2016年4月12日,习近平在对文物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020年,习近平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强相关领域文物资源普查、名录公布的统筹指导”。 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政绩,就是要加强政府的担当和作为,建立健全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系统的保护制度,编制科学的规划,配备专业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开展系统的科学研究以及保障充足的保护管理经费。 (五)共享的人民导向: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文化遗产是无数先人的智慧结晶。文化遗产保护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保护与发展的成果更要让人民群众共享。2006年6月10日,在浙江工作的习近平,在首个“文化遗产日”调研时指出,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是每个人的事。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建立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制度、公众和舆论监督制度 。 文化遗产不是远离老百姓的古迹、古董、古化石,而是直接关系群众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民生需求。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强调对西湖保护的最终目的是“还湖于民、还园于民、还景于民”,从西湖免费开放,周边高档会所转型大众茶室,到厕所晚上开放、游船改进、景区椅子摆设“三提”建议,习近平无不是设身处地、细致入微地为广大群众的实际需求着想,让西湖变成更加贴近老百姓的“平民女神”。习近平多次“打卡”博物馆,让走进博物馆成为当今“时尚”,多次“捧场”民间手工艺产品,让民族工艺成为时代“网红”,无不展示出习近平对文化遗产和民族智慧的那份情怀。文化遗产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在共享发展理念指引下,要坚持文化遗产的公益属性,让更多的民众触碰中华文化的韵味,体验中华智慧的精湛,感受中华文明的魅力。 (六)开放的全球视野: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 习近平指出,体现一个国家综合实力最核心、最高层的,还是文化软实力。古往今来,中华民族之所以在世界有地位、有影响,不是靠穷兵黩武,不是靠对外扩张,而是靠中华文化的强大感召力和吸引力。文化遗产是民族的灵魂,是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习近平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各国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就是要唤起和传承古代“丝路”文明的文化记忆,追寻沿线国家的情感共鸣,赋予新的时代价值,开拓新的经济合作之路、文化交流之路,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华文明是在中国大地上产生的,也在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中丰富发展。习近平强调,对人类社会创造的各种文明,我们都应该采取学习借鉴的态度,都应该积极吸纳其中的有益成分。文化遗产既是国家的、民族的,又是世界的,全人类的。2021年7月,习近平向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的贺信中指出,“中国愿同世界各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道,加强交流合作,推动文明对话,促进交流互鉴,支持世界遗产保护事业,共同守护好全人类的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习近平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的实践价值 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文化遗产保护思想核心要义,在实际工作中,结合不同类型文化遗产的特征与保护要求,深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让中华文明的影响力、凝聚力、感召力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磅礴之力。 (一)高度重视和正确认识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保护文化遗产就是让人们铭记历史、慎终追远,不忘历经磨难而不衰的中华文明史和奋斗史,牢记党领导人民开展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征程。要站在弘扬中华文明、延续文化香火、坚定文化自信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挖掘文化遗产蕴含的宝贵智慧和经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所用,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转化和创新,使文化遗产更好融入当今人民生活,让保护和传承的成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当然,任何事物都是在一定社会和时代背景下产生的,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于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思想观念,不复古泥古,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 (二)构建中国特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当前,中国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从形态上看,既有物质文化遗产,又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保护区域看,涉及城、镇、村、街区,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提出,从更大的范围推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保护;从涉及行业看,包括农业、工业、自然生态、文化等。以习近平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为指导,在城市更新、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城乡规划中严格划定文化保护红线、城市紫线等。加强整体性保护,不仅要保护遗产本体,更要关注遗产所处的周边环境。从国家战略高度,推进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和建设,形成中华文化的重要标示。 (三)健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不断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党委政府要扛起责任,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快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研究出台《传统工艺保护条例》等,提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的立法层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财政投入,做好文化旅游(文物)、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工信、住建、水利等部门间的政策协调,形成支持合力。调动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民众的积极性,投入到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构建多方参与的保护机制。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加强文化遗产学科体系和专业建设,夯实文化遗产研究、传承、管理、利用等方面的人才支撑。 (四)丰富和拓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途径 通过各具特色的博物馆、引人入胜的展览、精心策划的电视影视作品、富有创意的文化产品等载体和形式,让文化遗产重回大众视野。建设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作用,加大脱贫地区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在有效保护前提下,推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文化遗产理论研究,深入挖掘文化遗产所承载的道德精髓、爱国情怀、精神实质,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等,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为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本文发表在《理论视野》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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