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
- 2020-08-04 12:39:04
- 来源: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1912-1949),位于亚洲东部、东临太平洋。是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简称民国。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革命党在南京建立临时政府,各省代表推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月民国正式建立。 [1] 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势力主政中国,北洋政府分崩离析后政局动荡不安,孙中山南下广州,召开国民党一大,建立黄埔军校随而建立国民政府,促成国共合作后的孙中山不久病逝。 [2] 1926年蒋介石继承孙中山遗志领导国民北伐,意欲统一中国,到1928年东北易帜,国民政府从形式上统一中国, [3] 蒋介石成为继孙中山之后的国民党领袖。 [4-5] 统一之后,民国进入所谓的“黄金十年”建设时期。 [6] 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中国成为反法西斯同盟国,国际地位大大提高,一举成为美英中苏四大国。1949年后因国共内战失利,中华民国时期结束。
民国坚持共和制政体,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初期颁布临时约法,后以三民主义和《建国方略》为背景,国民政府实施军政期,训政期,宪政期,抗战后召开国民大会,确定了总统制。 [7]
民国时期外交呈现了一个国际化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遵循国际规则与维护国家利益、法理上的独立与事实上的自主等。
2020-07-03 22:58
7年之后,胡也频牺牲在鲁迅不忍去的龙华,成为左联五烈士之一。而在他与丁玲相处的时候,丁玲与他和冯雪峰,已经形成一种开放式关系:这对于单纯脆弱的胡也频来说是一种持久的打击。1924年之后,瞿秋白经历了复杂的斗争环境,几次受到弹劾与批判。...详情
内容来自
官方语言
货 币
银元、法币
时 区
UTC+8
政治体制
总统制共和制
人口数量
5亿(1949年)
主要民族
汉、满、蒙、回、藏
主要宗教
儒教、佛教、道教、天主
道路通行
靠右行驶
地理位置
亚洲东部、东临太平洋
成立时间
1912年1月1日
目录
1 国号
2 地理
▪ 领土范围
▪ 自然地理
▪ 行政区划
3 历史
▪ 民主革命的兴起
▪ 武昌首义
▪ 民国肇始
▪ 北洋时代
▪ 北伐与统一
▪ 抗日卫国战争
▪ 解放战争
4 政治
▪ 宪法
▪ 权力机关
▪ 行政机关
▪ 司法机关
▪ 国旗与国徽
6 军事
7 经济
▪ 农村经济
▪ 交通
8 外交
9 文化
▪ 思想
▪ 文学
10 人口
11 民族
12 宗教
13 科技
国号
继1901年元旦孙中山向东京学界及国际社会宣布“中华民国”为革命成功之后的国号后,1906年同盟会开会追认,获一致通过。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不久宣布成立“中华民国”,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正式宣布使用“中华民国”之国号。 [8]
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创立,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明确表示:
“民国者,民之国也。为民而设,由民而治者也。” |
表明中华民国政府之设立,完全是为了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管理国家,中华民国的国家主权应该属于全体国民。孙中山在1916年作过全面阐述:
“何以不曰中华共和国,而必曰中华民国?此民字之意义,为仆研究十余年之结果而得之者。欧美之共和国,创建远在吾国之前,二十世纪之国民,当含有创制之精神,不当自谓能效法于十八九世纪成法而引为自足。……国民者,民国之天子也。” |
“民国”与“共和国”的本质是一致的。孙中山心目中的共和国与欧美并不完全相同,他认为应该创造性地学习西方,要避免欧美诸国的弊端,而在国号之中以“民”字直接表示民权,比“共和”之意义更为积极和鲜明。 [9]
地理
领土范围
按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但其中并未列明何为固有之疆域。中华民国在1946年承认外蒙古独立。
宪法规定领土
历次中华民国所制定宪法(包括宪法草案)所定义的中华民国领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三条:“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
天坛宪草:中华民国国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国土及其区划以法律不得变更之。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一条:“中华民国领土为各省及蒙古西藏。”
五五宪草第四条:中华民国领土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中华民国领土,非经国民大会议决不得变更。
领土争议
按照中华民国宪法定义,中华民国的疆域争议包括以下几地:
白头山的一部与邻近地区:实际拥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政府认为,清宣统元年(1909年)《中日图们江满韩定界条款》以图们、鸭绿二江为天然界线。
黑瞎子岛:中华民国政府认为,依据清咸丰十年(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乌苏里江至混同江入口处,有耶字碑。自此以上,除江东六十四屯位于黑龙江以东遵封堆及壕与精奇里江为界外,余均以黑龙江及额尔古纳河为界,直至额尔古纳河西岸之阿巴海图止。”
江东六十四屯:中华民国政府观点同上。
阿巴该图洲渚:中华民国政府观点同上。
蒙古地方(今蒙古国大部分地区):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但在没有列举何为领土时,第二十六、六十四、九十一、及一百一十九条提到蒙古。除第一百一十九条外,其他条已经被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取消效力。
帕米尔高原西部
南坎及江心坡
琉球列岛(中华民国政府没有正式宣称琉球列岛为任何一国领土)。
中华民国主要与周边国家的争议地包括钓鱼台列岛和南海诸岛。
自然地理
位置和邻国
中国位于亚洲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岸,其版图在前清康、雍、乾时期大体奠定,但经过晚清以后东西方列强的鲸吞蚕食之后,大片国土沦丧,金瓯不全。进入民国之后,中国的领土只剩下1116.65万平方公里。其疆域东到黑龙江与乌苏里江汇流处,西到帕米尔高原,南起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北至漠河以北的黑龙江江心。东邻朝鲜,南接越南、老挝、缅甸,西和南部与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阿富汗接壤,北部与俄国接界。形状略呈秋海棠叶子状。隔海与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及文莱等国家和地区相望。 [10]
地形
中国西部多山地,且呈网格状,东部多为平原丘陵地带。由西向东延伸的山脉有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祁连山、喀喇昆仑山、冈底斯山、喜马拉雅山、阴山、秦岭、南岭;由北向南伸张的有横断山;在同境东部,由东北向西南延伸的山脉有大兴安岭、太行山等。东部平原主要有东北平原、华北平原和长江中下游平原。 [10]
全国地形略呈三级阶梯状,最西部为青藏高原,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为世界上最高最大的高原,山岭问镶嵌着巨大的高原和盆地。是为第一级阶梯。青藏高原的北面和东面,为海拔1000—2000米的高原和盆地,其中包括云贵高原、黄土高原、蒙古高原、四川盆地、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是为第二级阶梯。大兴安岭一雪峰山一线以东,为海拔1000米以下的丘陵至200米以下的平原。是为第三级阶梯。 [10]
河流湖泊
由于地形西高东低,全国的河流也多由西向东,最后注入太平洋。主要的河流有辽河、海河、黄河、淮河、长江、珠江等。向南流的有雅鲁藏布江,经印度、孟加拉、缅甸人印度洋;向北流的有额尔齐斯河,流入北冰洋。还有不能流人海洋的内陆河,最大的是塔里木河。长江最长,达6300公里,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其次为黄河,长5464公里,流域面积75万多平方公里。[10]
全国各地,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湖泊,而以长江中下游平原和藏北高原分布最密。较大的有江西的鄱阳湖,面积3976平方公里;湖南的洞庭湖,3915平方公里;江苏的洪泽湖,3780平方公里;太湖,2200多平方公里。除上述淡水湖外,还有咸水湖,最大的青海湖,面积4400多平方公里,新疆的罗布泊,2500多平方公里。 [10]
除天然河流湖泊外,还有人工开凿的京杭大运河,北起北京,南达杭州,长1782公里,沟通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和钱塘江5个水系。 [10]
岛屿
中国大陆东面、南面都是大海,由北向南依次为渤海、黄海,长江口以南为东海,台湾海峡以南为南海。渤海为内海,其他均为太平洋的边缘海。大海中罗列着5000多个岛屿,总面积约8万平方公里,最大的是台湾岛,35700平方公里,其次是海南岛,34000平方公里。
气候与资源
由于海洋和大陆之间热力上的差异,而造成显著的季风气候,加之土地辽阔,地形复杂,中国各地气温和雨量相差很大,气候类型多种多样。夏季全国普遍高温,冬季北方干冷,南方暖湿。
土地的辽阔、地形的复杂、气候的差异,以及有关的地区各种不同的自然特点,使中国自然资源极为丰富。在平原地区,盛产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和油、麻、糖等经济作物;在山区生产茶叶、桐油、蚕丝、药材等。草原放养牛羊马驼,森林主要集中在东北、西南以及福建、台湾等地。煤、石油、铁遍及全国。其他矿产也异常丰富。
行政区划
第一次为民国初年。民国建立之初,地方行政区划设置仍沿清季之制,全国设23省,省下实行省、府(州)、县(州、厅)三级管理体制。1913年1月,袁世凯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地方各级行政官厅组织令》,废除旧有地方制度,改设省、道、县三级管理体制。全国共分22个省。各省之外。另设5个特别行政区,除在京城设京兆特别行政区外,以山西省长城以北原来归化等12直隶厅旧地,以及内蒙古河套内外的伊克昭、乌兰察布二盟诸』生旗牧地设立绥远特别行政区;以直隶的原承德、朝阳二府和赤峰直隶州旧地,以及内蒙古昭乌达、卓索图二盟牧地设热河特别行政区;以川边、滇边毗邻西藏等处划为川边特别行政区;以直隶口北道的独石、张北、多伦诸地和绥远的丰镇、兴和、凉城、陶林4县,以及内蒙锡林郭勒盟察哈尔八旗牧地设察哈尔特别行政区。另有外蒙古、西藏两个地方及宁夏、青海两个地区,共32个一级行政区划。省和特别行政区下设道,道下设县。对蒙古和西藏地方基本沿用清代旧制。蒙古地区漠南采用盟、旗制,漠北采用部(盟)、旗制,西藏采用宗、豁制。1914年全国计有道92个,1920年增至96个。1914年全国有1740县,加上旗等县级机构209个,计1949个三级行政区,到1920年,全国共有县1885个,另有设治局、旗223个,计2108个三级行政区。 [10]
第二次为北伐战争胜利后。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根据孙中山先生的建国大纲,在全国废除道级区划,实行省、县二级管理体制。1928年6月21日,改直隶省为河北省,改北京为北平特别市,将京兆原属20县并人河北省,将口北道划人察哈尔。1928年9月5日将热河、察哈尔、川边4个特别行政区、宁夏护军使及宁夏道所辖区域分别改设为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西康5省。同年10月将青海地方和甘肃省西宁道所辖区域改设青海省。1929年1月30日将奉天省改为辽宁省。全国省级机构达到28个,另有外蒙古、西藏两个地方。1932年国民政府实行首县制,作为地区召集单位。同年10月普遍创设行政督察区,又称专区,专区不属行政区划,而是省的派出机构。1938年在国统区15个省内设有142个专区,到1947年达到209个。 [10]
第三次为抗日战争胜利后。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将东三省改为辽宁、辽北、安东、吉林、合江、松江、黑龙江、嫩江、兴安9省,同时台湾省回归祖国,全国省级单位增至35个,另有外蒙古、西藏两个地方。1946年1月5日,国民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1947年6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了12个与省平级的院辖市,全国一级行政区划达到48个。县级区划,截止到1947年6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除西藏地方外,全国共有2016个县,57个普通市,40个设治局,1个管理局,132个旗盟,共计2246个县级区划。[10]
1940年前,国民政府将县分为3等,1940年后则将县分为6等。 [10]
民国年间,还曾出现一些游离于中央政权之外的特殊行政区域,这些特殊行政区域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革命根据地;另一类是日本扶植下的伪满洲国和汪精卫伪"国民政府"政权。 [10]
历史
民主革命的兴起
中华民国是中国历史上大动荡大转变的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终结阶段。
中华民国的建立不同于此前中国的君主王朝,它是经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斗争而建立的共和国家。19世纪末年,由于清朝腐败不堪和资本主义列强侵略的深入,尤其是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使中国陷入严重的民族危机。先进的中国人纷纷探求救亡图存的办法。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的发展和西方政治思想学说的传播,代表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势力开始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
以孙中山为首的一批志士仁人首先选择革命救国的道路。 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组成兴中会,提出推翻清王朝,创立合众政府的主张。兴中会的活动一开始便和传统的王朝更替模式区别开来,而具有新时代的特点。但孙中山的创举当时还不能为广大群众所理解,追随他的志士,只有百余人。1898年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发动的维新变法的失败和随之发生的义和团运动以及八国联军的入侵,极大地刺激了中国社会各阶层,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要救中国,必须推翻清政府。于是,孙中山倡导的反清革命迅速地发展成为广泛的社会运动。20世纪初年,一批公开或秘密反清的革命小团体在国内出现。湖南有黄兴组织的华兴会,江浙地区有以蔡元培为会长的光复会,湖北有科学补习所,四川有公强会,安徽有岳王会,广东有群智社等。包括兴中会在内的这些小团体,在组织形式上大都受传统秘密结社的影响,彼此缺少联系。它们发动的反清起义或斗争相继失败,其领导人纷纷逃往国外。
革命的挫折并没有使领导人沮丧,相反却给了他们反思、改组和大联合的机会。由于孙中山和黄兴的联合倡导,流亡到日本的革命党人于1905年8月20日在东京成立了同盟会。会员包括十余省的革命党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政党。孙中山当选为总理,黄兴负责执行部。仿照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建立起来的同盟会,以激进的民主主义纲领把小团体参差不齐的政治水平提到新的高度。这个纲领就是孙中山提出的“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后来由此进一步阐发为以民族、民权、民生为内容的三民主义。同盟会还宣布在未来的民国:“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这个共和国的蓝图,对长期受封建君主专制压迫的中国人民有巨大的吸引力。
同盟会成立后,发行《民报》等多种书刊报纸,揭露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祸国殃民的罪行,抨击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宣扬的君主立宪主张,鼓动人民加入革命行列。经过与康、梁论战,反清革命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同盟会在南方一些省区不断组织会党和新军起义。以武装起义推翻清王朝,是同盟会推进革命运动的基本战略。从1906年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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